湛河區法院:增殖放流促生态修複-河南省服務站
* 來源: 平頂山市湛河區人民法院 * 作者: 邢瑞英、史靜怡 * 發(fā)表時間: 2022/05/05 14:37:33 * 浏覽: 21
3月15日,湛河區法院聯合平頂山市白龜山水庫漁政管理所,在白龜山水庫開(kāi)展三起(qǐ)非法捕撈案件的增殖放流生态修複活動,共放流價值25000元的各類魚苗49000餘尾。
白龜山水庫的禁漁期爲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禁漁期間禁止所有捕撈作業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态環境的活動。2020年6月底,被(bèi)告人劉某、張某等五人購買漁網後(hòu),在白龜湖沃寨島附近水域布置迷魂陣非法捕魚。2020年7月該五人被(bèi)當場抓獲,經(jīng)湛河區法院審理後(hòu)判以非法捕撈罪,同時判令五被(bèi)告人繳納生态資源修複費25000元,用于修複人爲破壞的水産資源,增加白龜湖水域的魚類群體數量,維護生态平衡。湛河區法院在非法捕撈案件中,判令被(bèi)告人承擔修複責任,既懲治了被(bèi)告人損害生态環境的犯罪行爲,也使受損害的環境資源得到有效的修複。
此次活動,不僅補充和恢複了水生生物資源的群體數量,還(hái)改善了白龜湖的水域生态環境。下一步,湛河區法院將(jiāng)持續聚焦生态文明建設,加強聯動機制建設,深入貫徹綠色、環保理念,爲保護環境提供更加強有力的司法保障。